关于李仲清等10位同志试用期满转正的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李仲清同志任正科级试用期届满一年,杨海贤等9位同志任副科级试用期届满一年,经考察合格拟正式任命,现予以公示:
1、公示对象:李仲清、杨海贤、许志敏、林黄耀、陈建武、陈辉煌、郑健、方丰霞、黄林毅、张建华。
2、公示时间: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7月11日。
公示期间,干部职工可通过信函、电话等其他方式,向学院党委工作部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594—7656805(党委工作部)
0594—7659335(纪检监察室)
党委工作部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