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
(试行)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做好新形势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做到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二、方法途径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法途径,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参加结对帮扶活动。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与困难群众结成联系户。党员帮扶困难群众可以一帮一,也可以多帮一或一帮多,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技能,自强自立。对农村困难群众,要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选好发展项目,掌握实用技术,协调解决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问题,实现脱贫致富;对城市困难群众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要帮助他们掌握实用技能,推荐就业岗位,实现再就业;对因残、因病、因灾、因缺乏劳动力造成困难的群众,要及时提供生活上的帮助。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主题实践活动要从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出发,突出为民、利民、便民的主题,增强活动实效。机关党员应突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的主题;农村党员应突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主题;企业党员应突出团结带领员工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的主题;社区党员应突出联系和服务社区群众、建设和谐社区的主题;学校党员应突出培养“四有”新人、建设和谐校园的主题;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党员应突出推动科研、卫生等事业发展、造福人民的主题;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应突出联系和服务广大员工、促进“两新”组织发展壮大的主题,等等。党员要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发挥能动性,展示先进性, 身边的群众。以良好的形象和作为影响和带动
(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根据自身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积极参加科普宣传、科技推广、植树造林、保护环境、关心下一代以及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服务等志愿者服务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开展助老扶残、扶贫济困、医疗保健、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关心城乡特别是灾区、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生活,带头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
(四)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要按照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岗位及确定的责任要求,采取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发挥作用的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各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地厅和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入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与群众交朋友,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应坚持轻车简从,注意形象,注重实效。
(六)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工作分工和工作实际,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应定期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加强指导,解决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七)做好化解矛盾工作。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采取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及时发现、排查、调处各种苗头性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八)提高为民服务实效。机关党员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带头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和社会监督评议制等制度。机关党组织要积极推进机关转变职能,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推行“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决策在一线落实、业绩在一线创造。
(九)自觉履行党员承诺。党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本部门、本单位制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以承诺的方式为群众办实事。承诺的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组织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大力弘扬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情、平常之中的强烈责任的精神,防止和克服脱离群众的错误做法,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要通过经常性的实践锻炼和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团结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把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做细、做实。
(二)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要借鉴“农村三级核心网络”建设经验,建立、健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网络。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可建立党员服务站,集贸市场、居民楼、商务楼宇可建立党员服务点。党员服务站(点)要在做好服务本地党员和流动党员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
要注意整合一些地方建立的街道、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居民、村民事务代理中心等服务群众的社会资源,增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功能。要通过共驻共建等方式,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扩大社区建设的物质来源解决一些街道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不足、硬件设备缺乏等困难。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党员服务站(点)。
(三)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实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实好“居民、村民议事”制度,大力推行民主听证制度,通过“百姓心声倾听会”、“民情日记”等方式,充分反映民意;采取民情恳谈、交心谈心、领导接待日等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公开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利用电子政务等信息网络手段,广泛集中民智,为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信息支撑。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反馈意见。要积极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认真做好关心帮助党员工作。要关心党员思想政治上的进步和提高,经常与党员谈心,及时解决党员思想疑难问题,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党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党员立足本职创一流业绩、实现岗位成才提供服务。对农村党员、流动党员、失业和自主择业人员中的党员等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带头创业。要关心党员生活,及时掌握生活困难党员情况,采取党员互助、党组织扶助等多种办法进行帮扶,重点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活困难。通过做好党组织关心帮助党员工作,促进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
(五)培育推广典型。要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总结、推广经验,不断完善新形势下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有效措施,形成本地本单位的工作特色。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树立表彰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各条战线的广大党员认真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
(六)加强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督促检查,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的督促检查。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要吸收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的有效做法,让群众了解工作情况,评判工作效果。要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和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作风扎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表扬,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甚至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要给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严肃处理。
(七)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根据中央、省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宣传等部门和纪检机关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具体组织工作,选准载体,落实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把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同心协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