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党的建设,更好地实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目标,不断推动学院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公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体系》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造就一批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进一步推动我院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二、党总支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办法
1.党总支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由党委组织考评小组负责考评,党委书记、副书记分任考评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审计室、团委、学工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党总支工作量化考核评估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评估总分值为100分。党总支部工作考评的权重分配分别为:①考评内容的权重:党总支整体工作占15%;领导班子建设与干部工作占15%;基层组织建设占20%;思想政治工作占20%;党风廉政建设占10%;统战与群众工作占10%;特色与创新占10%。②考评组成的权重为:党总支部自评占30%,考评小组评议占70%。③考评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加权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计算方式为:“考评”总分=党总支自评分×30%+考评小组评议分×70%。党总支注重工作创新,创造了具有推广价值经验的予以加分,最高10分;党总支所属教职工、学生受党纪国法处分,予以减分,最高10分;党总支所属部门、成员出现违生、违法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该总支总得分为0分。
3.党总支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工作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并根据支部工作考核评估的整体情况和党总支工作的实际,形成党总支工作自评报告。
4.召开党总支工作量化考核评估汇报会,听取党总支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必要时亦可召开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谈话等形式开展调研评估,听取各方面人士对该单位党建工作的意见。
5.考评小组在听取汇报,查阅党建工作档案材料及其他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考核评估体系的各项标准,对党总支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和审议,根据评价结果对党总支工作进行打分,形成评估意见。
6.考评小组将考评结果及评估意见反馈给党总支。及时肯定工作成绩,指出薄弱环节,帮助明确整改意见,增强工作针对性。
7.对于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党总支,要总结、宣传、推广他们的经验。对确定为工作较差的党总支,要及时认真地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组织建设,限期改变工作面貌。
8.考评工作结束后,考核评估结果将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布。考评成绩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总支,该总支及总支委员不能参加本年度各项评优活动。
三、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办法
1.党支部工作量化考评工作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考评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党总支负责对所属党支部进行考评。各党总支应联系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党委工作部应加强对考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2.各党总支应成立党支部工作考评小组,具体实施考评工作。考评小组主要由党总支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参加,也可聘请有党建工作经验的离退休同志参加。考评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为5至7人。直属党支部工作的量化考评由院党委工作部组织考评小组进行。
3.党支部工作量化考评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评估总分值为100分。
4.党支部工作考评工作应在党支部进行工作总结和自评的基础上开展。考评小组要在听取汇报,查阅党建工作档案材料及其他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考核评估体系的各项标准,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和审议,根据评价结果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打分,形成评估意见。
5.考评小组将考评结果及评估意见反馈给党支部。及时肯定工作成绩,指出薄弱环节,帮助明确整改意见,增强工作针对性。
6.党支部工作考评的权重分配分别为:①考评内容的权重:支委会建设占15%,战斗堡垒作用占25%,思想政治工作占20%,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占25%,组织发展工作占20%。②考评组成的权重为:党支部自评占30%,考评小组评议占70%。③考评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加权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计算方式为:总分=党支部自评分×30%+考评小组评议分×70%。党支部注重工作创新,创造了具有推广价值经验的予以加分,最高10分;党支部所属教职工、学生受党纪国法处分,予以减分,最高10分;党支部所属部门、成员出现违生、违法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该党支部总得分为0分。
7.经考评确认为优秀的党支部要及时总结经验,所在党总支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经考评确认为不合格的党支部,该支部及支部委员不能参加本年度各项评优工作。所在党总支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改正。
8.为使考评工作更为客观准确,考评小组成员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和本办法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考评工作。院党委将适时对各党总支负责的党支部工作量化考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9.各党总支在考评结束后,要对考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书面总结材料连同考评结果报送党委工作部。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也应及时报送党委工作部。
10.党委工作部将根据各党总支对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排序结果和对后进党支部的整改意见进行检查分析,指导后进党支部的工作,促进党支部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党员素质量化考核评估暨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办法
1.党员素质量化考核评估暨党员党性分析评议(以下简称“考评”)一般每年应集中开展一次,由党总支指导党支部采取民主评议、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根据本办法和党员目标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应突出科学性、导向性原则。
2.“考评”工作应实事求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政治与业务并重的原则,坚持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与党员个人岗位职责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使“考评”成为党员、干部互相监督、争优创先、为学院事业的发展自觉奉献的有效机制。
3.“考评”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总分值为100分。“考评”的权重分配分别为:①考评内容的权重:政治思想占25%,工作作风占25%,工作(学习)实绩占40%。②考评组成的权重为:党员自评占30%,党内互评占30%,支部评定(包括群众测评及党支部平时收集掌握党员的综合表现)占40%。③考评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加权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计算方式为:“考评”总分=党员自评分×30%+党员互评分×30%+支部评定分×40%。党员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者可另加1—10分(院级:1-3分;市级:2-6分;省级:4-8分;国家级:6-10分);党员受党纪国法处分的,予以减分,最高10分;党员出现违生、违法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该党员总得分为0分。
4. 考评前,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等活动,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党风教育。党支部要向党员说明“考评”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并做出具体安排,同时向党内外同志公布“考评”的指标、体系及办法,便于党内外同志监督。
5.每位党员要认真总结二年来的学习、工作实际,撰写“党员个人自评总结”,并对个人表现情况进行自评,在党支部召开的自评汇报会上进行汇报。
6.各党支部在党员自评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召开考评会,根据党员个人汇报和自评情况开展党员互评。党员互评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严肃指出不足。同时以无记名方式对每个党员实事求是地填写互评表。
7.党支部在“考评”期间要广泛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党外群众对党员的评价意见要作为党支部鉴定评价的重要依据。
8.党支部要在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根据每个党员的综合表现,对每个党员进行综合评定,做好党支部鉴定评价意见,报所在党总支审核,经审核后,党支部要将评价结果及时向党员个人反馈。考评结束后,党支部要对“考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向所在党总支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9.“考评”成绩将作为评选优秀个人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不能参加本年度各项评优活动。对于“考评”为优秀的党员由各总支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党员由党支部提出具体要求并帮助改正,促进其转化提高,连续三次“考评”为不合格或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党章》的规定处理,对“考评”为“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应促使其向优秀党员看齐。
10.“考评”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要将“考评”材料(包括党员自评报告、党员自评表、党员互评表、支部鉴定意见、支部工作总结等)及时收集整理存档,院党委工作部将适时进行检查。
五、组织领导工作
1.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的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评”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院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评工作,“考评”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审计室、团委、学生工作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党总支也应成立相应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考评工作。要通过考评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党委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2.各级党组织要着眼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的大局,通过开展“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开展考核评估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学院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审计室要加强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监督,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坚持把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上级检查与自我检查、组织检查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各级党组织要正确对待考评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的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是加强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种重要手段。要带头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评工作氛围,真正使考评显优劣,让考评出活力。要通过实施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评与管理,引入竞争机制,使各单位的党的建设更加扎实有效,使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有效发挥,使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附件: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