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 2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10〕24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教党[2010]13号)、《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全省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教组[2010]7号)和《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莆委办[2010]31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在全院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职业教育,服务海西建设”为主题,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方向,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发布实施,以“学纲要、当先锋、促发展”为载体,坚持从学院实际出发,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努力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为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证。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推动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职业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学院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的转变;要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学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构建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要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强化学院内涵建设和外延发展,不断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促进校园和谐,共建稳定健康育人环境。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积极引导,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促进校园人际和谐;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将其转化为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不断巩固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推动形成良好校园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坚决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学校和师生利益。
(三)服务师生群众,打造人才成长高地。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学生在育人中的主体地位,教师在办学中的主体地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关注师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提高解决师生、群众实际困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融洽师生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着力建设有利于师生成才的体制机制。
(四)加强基层组织,构筑坚强战斗堡垒。各基层党组织要创新工作模式,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改进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把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成为高素质的带头人队伍;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带领、带动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骨干力量。要健全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团体和组织建设工作机制,激发各类团体和组织参与学校建设的内在动力。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内容
学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教职工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要求是: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负责人党性强、作风正,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党员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健全,学习培训制度有效落实,不合格党员得到严肃处置,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明显,党员队伍结构合理。三是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党员师生群众工作环境、学习条件、生活质量持续改善。五是群众反映好。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学生先进党支部“五个好”要求是:一是支部班子好。党支部班子健全,积极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工作,善于团结、带领青年学生共同进步。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政治素质高、是非观念强、精神面貌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顶岗实习学生党员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三是活动开展好。经常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教育意义的支部活动,支部建设充满活力。四是制度落实好。认真落实党组织工作规章,坚持“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党组织生活正常有序,党员管理严格到位。五是作用发挥好。能较好地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推动班风、学风和作风建设,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感召力。
(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严格遵守党章规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努力做到“五带头”。
教职工优秀党员“五带头”的要求是: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参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实践力,善于团结协作,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师生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生活情趣健康;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学生优秀党员“五带头”的要求是:一是带头努力学习。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成为学习榜样;二是带头立志成才。具有远大的理想和强烈的成长成才意识,刻苦钻研,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长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尊师友生,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师生服务;热心社会工作,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及工作中表现突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学生;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五个好”、“五带头”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普遍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办法和党员目标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党员的具体条件。
三、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的步骤措施
(一)活动步骤
创先争优活动将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和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时间节点开展活动,共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主要活动内容为:
1、动员发动。
(1)时间:2010年6月
(2)负责单位:各党支部
(3)活动内容: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发动工作。各党支部要在传达学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支部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五个好”、“五带头”的主要内容,动员发动广大党员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根据党员目标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结合岗位实际,让每一位党员制定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计划,明确活动要求和工作目标,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
2、开展党支部“立项活动”检查评比活动。
(1)时间:2010年6月下旬—7月中旬
(2)负责单位:党政办
(3)活动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意见》(闽委教组[2010]4号)和《关于做好2008—2010学年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教组[2010]6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党支部“立项活动”检查评比工作,通过查阅活动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形式,评选表彰各党支部的“立项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做好省级优秀成果推荐工作。
3、开展“争当师德标兵”活动。
(1)时间:2010年9月—10月
(2)负责单位:党政办
(3)活动内容:结合“师德建设年”活动和纪念教师节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优秀共产党员、模范教师的榜样和示范作用,通过报告会、观看录像等形式,加大对广大教职工党员的师德师风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在学院“比奉献、比敬业、比育人、比质量”活动中争当表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一批优秀共产党员成为“三育人”师德师风标兵,营造争当育人标兵的浓厚氛围。
4、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情况检查活动。
(1)时间:2010年12月底
(2)责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活动内容:要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对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的要求,对各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尤其是师生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制约学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和体制,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5、开展三级量化考核工作。
(1)时间:2011年1月—2月
(2)责任单位:党政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总支下属党支部
(3)活动内容:根据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办法》和《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党员目标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自上而下层层开展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量化考核工作。
6、开展“一先两优”表彰活动。
(1)时间:2011年4月—5月
(2)责任单位:党政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活动内容:根据三级量化考核的结果,结合平时的工作业绩和表现,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一先两优”评选表彰工作。
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专题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主要活动内容为:
1、转阶段总结动员
(1)时间:2011年7月
(2)责任单位:党政办、各党支部
(3) 活动内容:总结回顾第一阶段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工作,发现提炼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查找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第二阶段工作。
2、开展“岗位奉献”,优秀教师党员宣传活动。
(1)时间:2011年9月—10月
(2)责任单位:党政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 活动内容:在教师节前后,将对受表彰的优秀教师党员进行典型宣传。重点宣传优秀教师党员围绕中心任务,服务师生群众,从本职岗位特点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切实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业务技能,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等典型事迹。
3、开展“争创坚强堡垒”,先进基层党组织观摩活动。
(1)时间:2011年12月
(2)责任单位:党政办,先进基层党组织
(3) 活动内容: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参观学习受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通过查阅资料,旁听“三会一课”,研讨交流等形式,重点观摩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强化基层组织功能,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基础工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等工作。
4、开展“争做成长表率”,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活动。
(1)时间:2012年4—5月
(2)责任单位:党政办,各系部党总支,各学生党支部
(3)活动内容:组织学生党员积极开展“争做成才表率”活动,对能够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优秀学生党员进行表彰。
5、开展“一先一优”表彰活动。
(1)时间:2012年6月
(2)责任单位:党政办
(3) 活动内容:认真总结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工作,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开展“一先一优”评选表彰活动。
(二)活动措施
学院将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公开承诺即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学院工作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广大党员要根据个人岗位目标,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领导点评即学院党委委员将对挂钩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群众评议即学院将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选表彰即学院将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优异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表彰。
四、强化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需要,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加快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需要,也是推动学院自身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责任在党委,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学院党委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先争优活动日常工作。各党组织也要切实担负起本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书记要亲自抓,认真制定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要根据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党员职工、党员学生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岗位特点,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相衔接,针对当前最需要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问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互动。学院党委成员将把挂钩的基层党支部作为联系单位,至少每季度参加一次所联系支部的活动。党政办要通过举办创先争优论坛、召开座谈会、点评交流会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督促检查要有计划、有节奏地持续推进活动,层层抓好落实,党委检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总支检查所属党支部,党支部检查党员干部,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四)加大舆论宣传。要把培育典型、示范引导作为学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方法,注重发现、总结、培育和推广好典型,特别要注意选树党员身边的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校园报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等阵地的作用,采取基层党员师生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学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学院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