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
做好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系部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现将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意见》(闽委教组[2010]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关于《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湄职院委[2009]73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争取每个党支部完成一至两个“立项活动”。所有“立项活动”的课题请于4月1日前报学院党政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做好“立项活动”,指派专人负责,确保“立项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附件:闽委教组[2010]4号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8日